编号:E-33
误区:断婚只重世应
来源:六爻用神答疑 婚姻诸问(行 227/498/545/992-998/1922)
关联:C-07 占类决定用神;E-13 八纯非绝凶;#10 自修宝典婚姻章
状态:✅ 已录入
source:六爻用神答疑(51页)王虎应
E-33 断婚只重世应
误区
部分断婚姻的卦例只看世应关系(世应相生相合即吉、相克即凶),不取财官用神。
正解(王师三原则)
- 财官定成败,应爻看对方:「预测恋爱女看官,男看财,应只是参考。财官定成败吉凶,应看对方心思想法等」(行498)。
- 财官与应爻兼看:「财官是从用神的角度讲,应爻为从男女对立的角度讲,二者兼看比较全面些。成败用神的关键,应爻只是提取相关信息的一个爻」(行227-228)。
- 代占亲占用神相同:「男看财,女看官」(行545);测朋友离婚「女看官男看财」(行992-994);「男子财为用兼看应爻,女子官为用兼看应爻」(行1922)。
- 世应仍有价值:未发生关系的追求对象看应爻(行224);世应相生合易成夫妻(#10 婚姻章);「世爻是卦的主体,应爻是对方心思想法」(行227-228)。
- 应爻非定指对方:应爻也可代表事情本身(#19 例22 官讼);「应可以代表甲方,也可以代表竞争对手,根据卦的情况而变化」(行584)。
- 男占姻缘卦(行230-257):财官兼看——官化进男有意、世应空双方观望、戌土暗动生官鬼有其他女喜欢此男。
- 母占子婚姻(行528-545):代占亲占用神相同,财弱婚姻晚,父母临日以父母定,明年财得长生有机遇、后年可成。
边界
实战用法
结论
断婚以财(男)/官(女)为用神定成败,应爻只提取对方信息——「财官兼应」而非「只重世应」。归 C-07 + 婚姻占母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