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司占 · 天玄赋上(卷六)母本赋文
来源:《卜筮全书》卷六《天玄赋·上》第六章「词讼章」(行 333–376) 可靠性:A|关联:卷五《阐奥歌章下》词讼歌诀(互补) 守 Rule 6:以下断语须绑定「词讼/争讼」前提。
一、用神与总纲(五段式)
核心定义:以世应分胜负(世克应我胜、应克世他胜),以鬼爻为主究讼因(行 337/340)。
适用条件:争讼曲直、输赢、结案时限、刑伤、是否入狱。
禁忌边界:
- 「世应皆旺,胜败之机未可决,但究日辰生合何爻,并刑克哪爻」(行 338)——不可仅看世应旺衰。
- 「一卦两官,权柄何曾归一;六爻无父,文书终久难成」(行 347)。
- 「官鬼空亡墓绝,须知无贵主张」(行 354)——无官鬼则无官府主张其事。
- 「子孙发动…一概可免」杖责牢狱(行 373)——子孙为官讼解神。
古籍依据:行 337–373 全套词讼取用;六神鬼定讼因(行 341:青龙=婚姻讼、朱雀=口舌文书、勾陈=田土、螣蛇=连累、白虎=斗殴杀伤、玄武=奸盗)。
实战用法:
- 鬼克世我逢屯、鬼克应他受责(行 343);世应俱空两家退悔(行 345)。
- 太岁鬼临干台宪、天狱杀动入牢房(行 364);鬼爻墓绝推结断时限(行 370)。
- 兄化兄荡产倾家、鬼化鬼移权更案(行 360–362)。
二、原文摘录(带行号,《原文》)
- 行 337:欲分胜负,先将世应推详。
- 行 341:官克应,他人受责;鬼伤世,自己逢屯。
- 行 347:一卦两官,权柄何曾归一;六爻无父,文书终久难成。
- 行 354:官鬼空亡墓绝,须知无贵主张。
- 行 364:太岁鬼临,其事必干台宪;天狱杀动,此身须入牢房。
- 行 373:要知不受刑伤,子位兴隆剖决。
注:完整赋文见 分册解析/10_卜筮全书卷六_天玄赋上.md §2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