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占·香火(天玄赋下·卷七)
归类:14_占断专项/香火|来源:《卜筮全书》卷七《天玄赋·下》十二、香火章(行 69–84)
可靠性:A|关联:14_占断专项/家宅(同属家宅神位)、13_神煞(六兽推鬼神)
一、用神定位
- 三爻为神位主(行 73):占家宅香火以卦中第三爻为主;福德临之则家神兴旺。六兽推鬼神,大率吉神宜动、凶神宜静(行 74)。
- 鬼爻单拆辨阴阳新旧(行 77):鬼爻单(阳)乃天神佛像或祀典正神;鬼爻拆(阴)必依草附木、暴死伤亡、投河自缢之鬼。衰旺推新旧:长生至帝旺可言新,衰至墓绝必旧。
- 供器五行(行 79–81):鬼位逢金香炉破损、遇木牌位崩摧、临水神堂漏、临火供具被烧、临土尘埃满案。
二、五段式要点
- 核心定义:以三爻为家宅神位主,鬼爻单阳/拆阴辨神之正邪与新旧。
- 适用条件:占家宅香火安否、神像新旧、供器破损、宅神兴灾。
- 禁忌边界:① 吉神宜动凶神宜静,凡此章是非之端「后学不可妄谈,暗藏胸中以为观人邪正之法,不宜轻泄」(行 36);② 修葺重新方六神安稳兴隆(行 82)。
- 古籍依据:《天玄赋·下》香火章(行 69–84)。
- 实战用法:鬼临五行断供器破损处;衰旺断神像新旧;逢鬼带杀动主宅神不安、人口不宁。
注:原文(虎易评注本 GB18030),生僻字注音见校本原章末(共 4 条:祀/缢/拂拭/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