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项:官司(词讼)
来源:卜筮全书卷之十二(黄金策五)第二十三节(高阶赋文,回填本卷)
前置母本:14_占断专项/官司/母本歌诀_卷五.md、母本赋文_卷六.md
可靠性:A(刘伯温原赋)
词讼占断母本(黄金策五·词讼,回填卷十二)
本卷词讼赋文为《黄金策》高阶总纲,与卷五歌诀、卷六天玄赋·词讼赋文互补。核心断讼铁则:世应非直接胜负。
一、世应为原被告(行 259–263)
- 世为原告、应为被告;若被告占以世为自己、应为对头(行259-263)。
- 应旺世衰他强我弱、世旺应衰我强他弱;逢兄遇鬼虽强理短、临财持福虽弱理长(行263)。
二、胜负铁则:须鬼克方分(行 265–266)
- 世应相克相冲只是欺凌之象,未必我胜/他胜;必得鬼克应爻方为我胜、鬼克世爻方为他胜(行265-266)。
- 世应遇三刑六害六冲两爻俱动,鹬蚌相持两不相让(行266)。
- 世应生合原被有和释意;变爻刑冲口和心不和、变爻相合始不和终和(行268-269)。
三、官父财兄日辰(行 271–335)
- 世应比和官鬼动恐公家捉打官司不依和议(行271-273);子孙兴喜亲友劝和(行275-278)。
- 世空我欲息争、应空他欲息争、俱空两愿消散(行280-282);应动他多机变(行283-284)。
- 间爻中证人:生世向我、生应向他;冲克世防硬证同谋(行286-288);鬼克间爻有司明见(行286-288)。
- 卦身为词讼根因,空则情虚;临六亲定讼因(父田房尊长/兄争财斗殴/子渔猎卑幼/财婚姻财物/官人命贼盗功名,行290-297)。
- 父为案卷文书伏则未就(行299-301);鬼为问官克应他遭杖、克世我遭责(行303-304);日为书吏伤身受刑名(行306-307)。
- 财为理临世我有理;占下状财为忌爻发动持世皆不成(行310-313);兄破败耗散财散人离(行314-315)。
- 世入墓难免狱囚(行317-318);鬼逢太岁必干朝廷、逢月建涉台宪(行320-322);内外有官事涉一司终不了(行324-325);上下有父词兴两度(行327-329)。
- 官父两强词状准理、妻财一动申呈徒劳(行331-334);父旺官衰雀角鼠牙之讼(行336-337)。
四、消散与罪名(行 339–384)
- 世应旺动先强后弱虎头蛇尾(行339-340);世逢生有贵人倚靠(行342-343)。
- 兄在间中事必干众(行349-350);父临应上彼欲兴词(行352-353)。
- 世兴变鬼必因官讼亡身(行364-365);子在身边到底不能结证、官伏世下讼根犹未芟除(行368-370)。
- 世墓鬼墓动入狱,日辰刑冲目下出狱;太岁生合世狱中遇天恩(行372-374)。
- 罪名以鬼爻定:旺重衰轻,带刑白虎金极刑/火充军/木笞杖/水土徒(行376-377);消散看子孙(行379-383)。
附:卦评130例补充(朱辰彬评注)
- 官讼取官鬼为用神(行 298);用神克世=官讼已失争胜吉兆(行 299)。
- 世应定官讼对手之误(行 300):应爻非定指对方,也可代表事情本身——例22 应爻子孙暗动制鬼,朱评更合「卦主一方想平息官讼」而非「对手得志」。
- 六合卦非吉(行 300):六合只说明纠缠受困现状,世爻月破日克(特殊日月组合)成朽木,六合有何益哉。
- 例4/5/6 重罪案:日月齐克+变爻回头生=有救(例4 蒙恩免死);三合局克用+化刑化破=重刑(例5);冲空作实暗动连环生=克处逢生(例6 援例免死)。
- 官讼忌杖责细节(例22,行 300):卯木克世=木制杖具;「被杖者,卯木克世之故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