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六亲 · 六亲定义与六亲不全各卦
归类:02_五行六亲|来源:《卜筮全书》卷一《启蒙节要》行 32–35(定义)、行 380–393(不全/俱全歌) 可靠性:A|关联:04_用神取用(取用受阻时的伏神变通)
一、六亲定义(总纲)
- 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克我者为官鬼,我克者为妻财,比合者为兄弟。
二、六亲不全各卦歌(取用约束)
某卦六爻中某六亲全宫不现,谓「不全」。占该类事「非所宜」,取用须借伏神或变通。
| 缺之六亲 | 卦数 | 卦名(卷一 行 382–386) |
|---|---|---|
| 无父母 | 10 | 泰、复、夬、需、旅、鼎、解、大畜、豫、贲 |
| 无兄弟 | 6 | 观、剥、恒、升、井、大过 |
| 无妻财 | 16 | 遁、履、姤、中孚、渐、谦、涣、屯、睽、既济、革、明夷、小过、咸、蒙、蹇 |
| 无子孙 | 16 | 大过、小过、否、蛊、颐、随、大畜、贲、观、中孚、井、遁、升、归妹、晋、损 |
| 无官鬼 | 8 | 小畜、未济、家人、旅、讼、涣、益、颐 |
- 原文断语示例:「以上十卦无父母爻…若卜父母非所宜」「无子亦有十六卦…求官谒贵岂相宜」。
三、五类俱全各卦歌
- 20 卦六亲兼备(财官父子兄皆宜):八纯、节、丰、大有、比、临、无妄、大壮、师、萃、噬嗑、同人、困(卷一 行 391–393)。
- 用法:占事取用优先在六亲俱全之卦;不全卦取用受阻时,依飞伏神歌寻本宫伏神(见 08_伏神飞神)。
四、实战用法
- 取用神前,先核本卦六亲全缺(查本节表)。
- 缺则用爻不上卦 → 寻伏神(须用爻不上卦/被冲克不得已而索,见 C-04)。
- 不可因六亲不全径断凶,仅示取用通道受限。